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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3 mayo 澳門吃的傳說澳门吃的传说
至今我仍搞不清澳门的葡菜是怎么回事。正如我还未搞清玛加烈和安德鲁澳门蛋挞的八挂。 传闻是这样的:好多好多年前,有对夫妇,夫叫安德鲁,妻叫玛加烈。夫妻恩爱,合力研制了一种美味新食品,就是后来风行全国的澳门葡挞。澳门葡挞其实不甚澳门,也不葡萄牙。就如更多澳门的所谓葡式美食一样,你问一个葡萄牙人,他未必吃得出那就是正宗葡国食品(虽然这样说并不表示我对澳门葡式食品的不欣赏)。但无论如何,葡挞就是这样火起来。后来,夫妻闹翻离婚。妻在澳门街开其玛加烈店,栖身小巷其门如市。夫则隐于路环(离澳门半岛较远的小离岛)小村,但像我专诚去买出炉葡挞的(对,蛋挞一定要热吃)仍络绎不绝。但究竟哪个挞好吃呢?又或者,哪款挞比较好掷呢?至今依然未有定论,就如本传说一样,未知真假。 然而,吃尽澳门街酒店至市井小食后,能到这两间店尝一尝出炉葡挞,甜是有点甜,但适时而叫人回味,总算是吃在澳门的最后一个理由。 要从吃在澳门的最后一度甜点说起,是因为每次到澳门,吃得人仰马翻,高低不拘,到最终,我们都选择以葡挞作为一个完美终结,那比较实在(尤其是当你已给赌场%献了若干之后,你总希望到最后总有一点甜豆)。 对的,澳门好吃,在于真的高雅与市井兼容。当我在酒店尝过罗布松的新menu,口脥那刚溶化的三文鱼还未完全消化,我已发现自己在更多的小店中寻吃的美味。闹市有闹市的小巷风情,无论是到已相当知名的葡国菜馆吃猪手、马介休还是烧猪肉(红白格仔枱布令人满是想象),边大吃边大喝着Sinclair的微醉(试一下用白酒沟的);还是走到路环海滩一面迎风一面喝咖啡,澳门吃的艺术,可以用慢来形容。主因是这个小城的节奏跟快速发展的别的城市都不一样。不错,澳门也发展得快,但路环的小路,殖民式的建筑,还保留一种夕阳无限的优雅,只需要配一下适合的fado音乐,你大抵也会有种跑到异乡的感动。 我的一个周末的理想澳门吃程是这样的:住在〔乙水〕仔,周六早上跑到其旧市集看看(颜色小屋还是可爱的),不容错过大利的猪扒(当然,时间容许的话,你还是留待下午三点后排队吃它的猪扒包)。中午再驱车往南驶,直达路环。路环望海餐厅,有两选择,一是竹湾的斜塔,二是黑沙湾的费兰度。我觉得是最为享受的慢吃美景。 走回城中,黄枝记的虾子云吞,小巷内的牛腩面,甚至只是市政大楼上的food mall,都有地道到不得了的粉面美点。走过手信街尝一口出炉蛋卷,单单远远传来的香味就叫人提心吊胆:还要吃上多少美味?小姐们还要重多少斤?──更重要是:不管后果如何,我们依然是挺着肚子,义无反顾。是为对美食的忠贞。 撞衫記派对撞衫记
在一个有上千万人口的城市,同样是相遇,最信缘份,是刚好遇上另一半,幸福地度过余生;相反,最扫兴是在party上碰到穿一样服饰的人。在那大量生产成衣时代之前,人与人遇上穿一模一样服饰的对方,机会率有多少?
一个上海朋友在东台路还未大幅旅游化之前,于小摊检到一件小蓝布旗袍。旗袍的碎边图案,精致到不得了。就是那种民国初流行的小宽衫,上有花边。手工仔细得叫人爱不惜手。这样的用料,实属难得。本来故衣就不好穿,不过基于对旗袍细节的珍惜,朋友还是把它据为己有。
小题:遇上一模一样的
也是到几年之后,因工作到了香港,在华洋杂处的朋友聚会中,当然要显示一下自己上海姑娘的风情,平时绝少穿着的小蓝旗袍,在party上竟突然遇到同一个款式的另一袭。 那真是一模一样的。而且看来连年份也匹配。而对方在香港长大,并且是家传的旧物,也不过是趁热闹拿来试穿。祖母留下的,然而祖母跟上海一点关系都没有。是每个人的上一辈,都有着它没有公开的小秘密?还是旧物辗转,在流离之中不断寻到新的主人?今天的时尚,却留得住,可变成永恒吗?
现实中,遇见穿相同服饰的人,俗语说:撞衫,就是两件各不相干但一样的衣碰撞一起,有时相当尶介,有时却反而显得志趣相投。我碰过的最不尶介的撞衫事件,只不过是大家在party上穿了怀旧版的绣名运动上衣,一样颜色,一样款。 那情况,却没有尶介,而只像某一个年代,两个同样架着福士甲虫旧款的人,在路上相遇上,互相响安,以示识英雄重英雄。
但事到如今,party上撞衫是经常发生的,新季度的发布后,名牌的爱戴者急不及待入货并出没在各式party。而上海那追赶时髦的风气,不甘后人的作风,直教全国其它城市汗颜。某时装大连锁店开幕,三天内都见长龙在外。
总之结论是:在上海,你要奇货可居。 春暖花開面朝后园 春暖花开
春夏交替,我最近发现园子多了生机。 首先,散落在小区的四只猫,开始留意到我这个新房客,每朝早定期来串门子。起初,它们是坐在笼子外好奇地看着我。究竟我是动物园中的动物,还是它是动物? 像进化论的历史发展,终归有一只生物是最勇敢的。亿万年前,那只鱼类厌倦了海洋,鼓起勇气踏出物种进化的关键一步,登陆上岸,成为第一头两栖动物。后园的猫咪,有一天终于鼓起勇气探头伸进,大口大口吃着用来引诱它的食粮。 余下的是历史。 现在每天,它们逐一跑来讨饭,大概是早上九时。 于是每天在为手机冲电的同时,我捕捉着每天猫咪的进食:由陌生好奇,到现在大摇大摆旁若无人的在园子晒太阳。猫开始成为不给租金的租客。我幻想自己一连养了四头名字叫彼德的猫,与及它们那村上春树式的任性结局(受不了大城市的生活,最终返回自然)。 但我依然警醒自己,不要把猫喂饱。对的,女人与猫一样,你不要把那种好,变成一种习惯。 于是过了一天,我不拍猫。趁初夏时光,我拍刚巧盛放的小花。对的,这星期,不同颜色的小花像合奏一样先后绽放,紫色的、黄色的、白色的。我用微距拍下那只在初夏来访那新花的飞虫。尽管我了解,夏虫不能语冰。但每朝早看到花开花落,猫如轮转,我还是惦念海子那“面朝大海,春暖花开”,今变成“面朝后园,春暖花开”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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