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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7 noviembre

迷人法西斯TV

迷人法西斯TV

 

 

新建的中央電視台大樓(CCTV)建築組群,明年先啟用的會是TVCC(電視文化中心),並包含旁邊的酒店(文華東方),演出中心場地的組合。演出場地的模型看來,低下層的空間利用彈性相當大,可容納極多的演出者及寵大的器材直接從表演空間下的通道進入,增加了演出的各種可能性。

整個建築,看著它像生物般成長,由一空空的工地,先有圍板,而後,骨格,金屬斜斜的往上生長。建築期間,鋼架外露,彎曲傾側,有關部門收到的好心小市民電話報告:前面那幢大樓建歪了。

我們現在才可安安份份的欣賞到這座大樓的歪的美學。

 

改建紐約Highline(把荒置鐵路天橋改成公共享用空間)的建築師說紐約沒有地標(這個有得爭議),就連眾明星建築師的紐約作品,都是乖乖的安全保守設計。他寧願紐約肯更大胆的建一個新地標(Ground Zero可滿足他?

但其實什麼是地標 ?

Washington SquareHighline,我覺得這種建續Jane Jacobs精神的在地抗爭成功,保留了原有建築空間並改為便民的共享空間,我就認為這些已經是值得紐約驕的建築地標(如果沒有公民起動,當年就沒有Washington Square公園,那地原本就是給車行的通道)。它標誌一種抗爭動的實際成果。地標不一定指一個奇型怪狀的大建築。

的確,建築走到這一步,要惹來認可,只剩兩條路:一,不顧一切,排除萬難,建立整個社區的新秩序,用超乎想像的新地標,以嚇死人的方式,號召、迷惑大家。二,與歷史有商有量,通過重組、翻新、挪用、活化、改造,把既有建築重新注入生命與美感。

前者,是強制式的,其實說明了,就是獨裁極權。

後者,是公民抗爭,把路人的歸到路人。似乎,在這兩者之間的,都不可避免變得平庸。

 

CCTV肯定是前者,它奮亢得無以復加,它等同巴特眼中的艾菲爾鐵塔,在巴黎無處不在,難以逃避一定見到它。它的不合比例,與區域的不協調成為它建築特色的一部份。因為悉心的設計而引至的不同角度的不同形態,令它是一個建築又同時是多個建築。

如果在遠遠的舊區皇城中心望過去,它金屬的色系閃亮於老建築之後,像埋藏了北京的新價值,等待開發。

走近一點,從三環乘車經過,它是天橋的邊緣的一道風景。人在車上,你像朝聖的從遠至近,而後略過。它代表了一整個CBD的寵大經濟活力發展流向。奠定了新區的地標(這區接連新落成的酒店,街道,開始有了銀座的干淨企理風範)地鐵穿過地下,這個站叫金台夕照──許多年前的一個舊名,金台是王帝用以賞夕陽的建築,當年在京城東面最高的建築物,望向西,看到落日──如今是高人一等的CCTV大樓。不知是刻意還是巧合了。

再走近親一親它,就在樓下望,它就成了變形金剛。它離奇的外表讓站在它旁邊的國貿第三期(即IFC造型)一柱擎天變得一無是處。懾服於這種以本傷人的權力啟示,它難逃一種遭到批判的矛盾。美可否擺脫意識形態忠奸分明?

萊芬斯坦的<意志的勝利>是這樣一部令人神暈顛倒美得動人的軍事、集體主義、嘉年華、催眠曲電影,它無視一切對納粹的批評,散發著迷人的吸引。它是法西斯粗暴的宣傳機器,但它因為美,排除一切可能的異議,唯我的勇往直前。

這許多,就是CCTV給人的幻像。

相比之下,安德魯的巨蛋,變成一個笨蛋。或起碼是呆蛋。因為國家大劇院安躺在池上,望眼如一,注定它像墓碑一樣,它太渴望通過永恒再生的比喻來証實自己的價值,因而變得毫無層次,看一次就夠了(還有更難看的另一比喻:讓法國人來中國建一個不協調的地標吧──既然華人已在法國建了一個)。

 

CCTV的,其實是罪惡快感,通過萬人的犧牲而成就,它是超人。人們注定對它又愛又恨,並且痛狠自己為何會愛上它欣賞它。這個關係,本質上很法西斯(桑塔格對法西斯所以迷人的描寫,當然是本文的參考潛文本)。當我們被一高高在上無力抗拒的致命吸引擊倒,痛楚,但又有快感。CCTV散發了這種擊倒大家的力量,那怕從遠遠高樓望過去,它與城市的格格不入,把它變成另一個墓碑式的建築:立於平庸之中,刻了字,而不知或不顧自己的命運。

它孤芳自賞到極端,沉溺狂放至永恒。

但可能因為它,北京才真真正正進入一種明刀明槍的極權資本主義時期──如果鳥巢或水立方不過是個別的盛事地標,而且不在鬧市。只有CCTV藏於民居旁,金融區中央,跟城市真的連成一體,日日夜夜舉起亢奮的金屬空洞,將來如擴音機般高聲廣播著中央台的話音。

 

 

身份的終結

身份的終結

 

李照興

 

 

昆德拉在<身份>這小說中提到的身份問題是莎士比亞式的。女孩老是想著,身體可以永保那玫瑰的芳香。四處擴散,到處征服。

玫瑰,若然換了名字,它仍是玫瑰嗎?

當然,這裏說到的,是本質的問題,但我們說的,是花作為本質,還是香氣作為本質?這個可未搞清楚,但肯定不是名字。玫瑰可以沒有名字,而芳香依然。

不需討論身份的,每當我們談論它,我們就失去它。

 

名字當然不可以定義你了。試想你名字是多普通。以前就話難──說的是八八掛掛,想知究竟有多少個如你一樣的名字──但如今,GOOGLE一下,保証讓你打消自己作為地球上獨一無二個體的自滿。又或者,如果你是在另一個城市同一個名字的人,你又過著什麼生活,一個什麼身份?

GOOGLE一下你自己吧。

李照興,如果用來查,國內版谷歌,第一行出現的,不是查的結果,而是先來一行字:「您是不是要找: 李肇星  

不,我真要找李照興。

如果要放大搜查範圍,就索性用簡體:李照兴

然後發現,比黃志強好,顯然,李照興不會成千上萬。

那誰是李照興呢?

他是一個2007年畢業的學生,因新浪網有一個李照興BLOG,此博和我(即寫本文的作者李照興)無關。而這剛畢業的人有這樣的記載:

 

真正畢業了 (2007-01-22 01:16)

  學校畢業之後,我才真正感受到就業形勢的嚴峻!畢業之前參加了許多招聘會,都以無果而終,感到前途渺茫,心情沮喪,故無心思來飆網。

 

 

李照興也是一單騙案的合謀人,是一河北農民:

編造出“尋找國民黨軍官遺留在花旗銀行的存款票據,以換取國家巨額獎金”的謊言,河北農民李照興與女子李運珍假扮夫妻詐騙。昨天,李運珍在平谷法院受審,並被以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。李照興3年前已去世。
根據檢方出示的証據,李照興裝扮成精通舊票據的“能人”,1998年夏天,李照興帶著趙某等兩名平谷人去河北驗了一次舊票據,當時就把兩名平谷人侃暈了。從河北回來後,李照興請趙某二人吃飯。席間他透露正在尋找“國民黨軍官遺留下來的美國花旗銀行存款票據”,如果把這些票據找到交給國家。每人將獲一千萬元的獎金。李照興稱他已幹了20多年了,並邀請趙某二人入夥。兩人當即答應了。

 

我個人而言,則覺得「尋找國民黨軍官遺留在花旗銀行的存款票據」這標題夠想象力,可作為另一本小說的名字,該可與<尋找國民黨父親的共產黨秘密>相比。

 

 

李照興也應該是個國內中學國文教師,並自己設計了一個教<鳥的天堂>的教學計劃,他對於教學的理念,例如不要讓學校生活變得枯燥,寫文在<時代文學>中刊登,用字口吻,不說也可以為真是我寫的:

 

<<時代文學(雙月版)>>2006 03
作者: 李照興

古希臘著名數學家阿基米德曾經說過,創造才能等於興趣加自由加閒暇,由此可見,閒暇對培養學生的創造才能是多麼重要。而在教學實踐中,我們的老師和家長卻唯恐孩子沒事做。

 

 

GOOGLE下去,則發現李照興也是一個二十年代的革命烈士。又是另一本台灣小說當中的角色。

 

我沒有DE BOTTON在書中描述,並要教你點解救的身份的焦慮(譯做「我愛身份地位」就更奇怪),因為漸漸我不考慮這問題。所以我發現我再寫不了那種香港人中國人的身份題目。當你不去想這個問題,你就解決了這問題。

說的,不是逃避策略。逃避是你避開去思考。我的是經思考後,發覺要用不思考來作對抗。

我是說更大的一個題目,或者可暫稱為:身份的終結和最初的新人。(勁過福山吧!)

 

歷史的終結,說的是世紀以來意識形態鬥爭的結束,大寫的歷史,已然達到目的地,那目的地,當然,就是美式的政治與社會價值:民主、自由,美國式。

經歷伊戰和近期全球金融系統崩潰,這歷史終結的說法自然被人笑為離譜。福山自己也寫文重申他的說法遭人誤解。歷史終結依然成立,在於道德乃至普世價值的追尋上,世界的確再沒有提出更新的選擇。歷史的終結,不是說時間與事件沒有延續發生,而是歷史的進程已像去到最後一頁,再沒新的歷史可寫下去。從而令人想到更頭痛的事:歷史正重複。

一樣,身份的終結不在於我們已沒有了身份,而是說,我們對身份的追求,已經沒法再找到另一條出路。是否追尋過,是否認同都好,你已然不是我們說的過往的香港人。你也無可避免地已經成為了中國人。對的,已經是中國人。就正如在說,你已經入會了,現在還考慮是否應該入會,是否有點離奇。

但入了會又如何,那不定義你什麼,在這些爭拗、反思、抗衡、認同背後,一個LABEL又有什麼所謂呢?

難道你不可以繼續爭取、堅持、保留、要求你想要的?

真堅持要有一個身份的人,就試一下重新定義中國人身份。

不需要一個身份的,已經印印腳在喝咖啡想別的更有意思的問題。

說到最終,你首先是一個先進城市人吧了。

經常見到聽到的對於城際身份的爭拗,那種上海勝過北京,或者北京、香港身份在消失的種種,都像是那種未見過世面才說得出的純屬感覺。該這麼說吧,我長期住過美國中國,我的結論是:在先進的城市,基本上是沒有身份的焦慮的。大城市人本身就是一種族裔。他可以安全又舒適的在任何一個大城市生存。在這些大城,他也有回家的感覺。城市人的本質就是;他對城市又愛又恨。離開了,又回來。回來後,又離開。

 

當我們說香港身份,每每都是一種自以為先驗性的東西。像在說香港身份盛載了一種理想價值。我們也曾相信。相信到,後來我們什麼也不談不做了,就先提身份。由此,那幾乎變成了一個口號。但其實,在政權與人民之間,這種由上而下的假設與LABEL,跟尋常百姓真有關嗎?據說,香港人的身份曾是英國海外公民,還要加上概弧。新中國的人,一夜之間變成無產階級。九七之後,每個香港人突然又非得擁有香港精神與集體記憶不可。但這些都不是身份。

 

8

忠於一種價值觀,一種生活態度,不是忠於一個身份。在真正開明先進的城市中,這是無界的,而且有著普遍大城共通意義。一個SALON網站一個NEW YORK TIMES作者的文章,其對民主理念的追求,對生活造化的討論,向理想宜居城市之响往,適用於紐約倫敦東京北京香港。

我可以對香港的榕樹生態發表意見,對北京的運輸系統表態,對上海的世博拆建作批判,不是因為我是香港人北京人上海人──這已無關宏旨──而是取決於你個人即時生活圈的在地性,你成為一個什麼城市的人在於你以相信的價值觀去跟那個城市ARTICULATE。或者,就是那種ORGANIC知識份子的說法,就說成是ORGANIC的先進城市人吧。

 

我曾幻想一個最後V城的故事。

許多年後,V城的過去都只存在於歷史傳奇。後人甚至沒法找到任何V城的証據。但江湖上聽說有一族遺民,那批最後的V人,四散各地,就如當年的騎士會,秘密保留了V城的歷史、價值、信念,滲透人間,改造社會。沒有人可辨認出他們的身份,隱約存於他們身上的,只有自己人才聞得出那玫瑰的淡淡幽香。

做好分房子準備

做好分房子準備

 

李照興

 

“早就知道有這一天。”真有一天,你會這樣說。

說的是情已逝,分手了,但共赴生活了那麼久,捨不捨得也好,總是要分。然而,分手容易,分房子就可難了。

我真的見識過聽聞過最多的分手煩惱,都是跟分房子有關的。像在說,搞不妥這房子事宜,休想分得不拖不欠。

不錯,曾經共住的房子,已變成為干脆分手最大的障礙。

而根據我早早提倡過的愛情合約主義,這個其實本來容易解決。可是,不是每對熱戀男女會这樣冷靜聽我忠告。

重複一遍愛情合約主義:愛情就如一張合約,要不斷更新合作條款,不停因應變化而作出修訂,隨时日過去,要在適當的時段作出重新簽訂或謀求共識。而又因為隨年月過去,共同擁有分不清業權的物件越來越多,我們有必要為分享這些物件之時,有一個清清楚楚的依据。以避免日後各執一詞,有口難辯。

 

是的,分手的男女,當遇到要分配財產時,都會出現這苦況。

當然,站在理性主義者的經驗,最好的方法是避免問題發生。對吧。

所以,對於分手後的房子命運,我會勸喻大家,最早就不要有共同居住同一屋詹下這一步吧。

分偶是我常推舉的戀愛概念:分開居住的偶伴,各自擁有自己的空間,而保持情侶的關係。

二人各自的居所,獨立而自足,但不要距離太遠,大約相隔一條街或一個公園。或者具體說,就是大約十分鐘的路程,途上秋天有落葉,夏日有微風。他送你回去,你拿點什麼過去。

分偶的好處數之不盡:

首先,你也許都試過,為了共同生活,自己對於擺設和裝修的喜好,都給埋沒了。你可能喜愛鮮艷的圖案,他卻一味要追求簡約素淡。你想要一個大一點的衣櫃,多個放鞋子的空間,一個整齊的大廚房。

但男女對於家的要求,真不一樣啊。最壞的結果是那二人的家變成一個兩個人也不喜歡的家,一種妥協下的產物。

有時,你也不想說話吧--至少,是久不久都會有一種 please, leave me alone的追求。不是說你們要冷戰什麼的,而只不過是不想說話,下班回家只想懶洋洋的躺在沙發。但兩個人居住,你注定要把對方當一回事。他會問你是否不快,是否這樣那樣?若他不問,你也會覺得有點奇怪。總之,兩人一起居住,就要常常考慮到對方的心情,這個頗為累人。

享受獨處的相反,就是呼朋結友。若兩人同住,你少不免就變成另一個人--那個和自己原來的朋友圈子疏遠的人,只有自己居住,才可以在家中繼續招待好友,隨時返回少女時代。這是你不想男方見到的另一個你,那個未跟他一起前的女孩(而且有些親密朋友的說話,你也不想自己的男人聽到吧)。

這許多,都基於一個假設,就是我相信愛情不是把兩個人合而為一,而是合體中仍有自我。這包括不共享電子郵箱、電腦、房子,等等等等。

 

但顯然,基於種種原因。分偶还是很難實踐。經濟只是其中一個原因,我確信心態才最為礙事:愛情傳統中,大家仍一廂情願,相信愛情的偉大,愛情的無堅不摧,愛情可勝過一切考驗,那怕只是兩個人生活在一起的矛盾。我們以為兩個人可長期相處於一個漂亮的泡泡中,晶塋通透。而實際上,它容易破碎,危机種種。

當現實和想象的落差激起,而二人又沒有足夠的分開居住的準備,餘下的答案就只有:情已告終,但仍共同居住。這個,我是難以想象的,但現實中似乎不乏這種關係。

可能是共同買下的,不知如何攤分。可能是租約未滿,任何一方都不願提早搬離。

對於更多的男性而言,更糟的情況是:本來是你供的房子,而寫了共同的名字,現在可能要給到對方了。

如果是男方提出分手,最常出現的現象是,基於內心的歉意,他都半帶不願但無可奈何地把房子交予女方。不少女性朋友都跟我談到這問題,因為如果和一個男人久了才分手,她常常覺得什麼也得不到了,最起碼,要拿回一容身之所。這個想法或者對男方來說不公平,不過在愛情經濟學裏,還是有它傳統的智慧:這經濟學是這樣說的,一個有事業男人,四十過外,它的賺錢潛力只會不斷上升,所以不會存著大問題的后顧。然而,一個接近四十的女性,在外表的折舊卻十分明顯,而且只會不斷折舊下去,找到男人的能力下降,故此,特別需要一個屬於自己的空間(這不是我個人的看法,而是引用專家的結論--但隨著女性經濟獨立能力的提升,這女性附屬於男人的現象有望改善)。

 

很多說是浪漫的,當要面對現實,都變得可笑但必要。

例如兩人是如此深愛之時,要提出這樣的問題,實在相當掃興:唉親愛的,我們的房子歸誰?

但這是必須解答的,問題是如何找到一個不傷感情的時机來提出。

當然,表現得大氣不追究,無疑是最偉大的--儘管偉大要付出代價。

於是,在開始搞這些亂七八槽的分房子的事情之前,大家更該想想的是:

住所,一個人,還是兩個人?

兩個人太久,習慣了另一人的溫暖,可能教人承受不起。